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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王强主任应邀到济南大学政法学院进行授课 文章内容
2019年10月24日下午,我所王强主任应邀到济南大学政法学院为法学硕士进行了关于“法律职业伦理”讲课。 本次授课首先明确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这个概念:律师与法官、检察官并不是完全对立的,而是相辅相成的,与法学家等法律人共同形成的特殊社会群体,构成了法律职业共同体。 其次,王强主任以“家庭伦理”类比“法律职业伦理”,用简单通俗的语言,让同学们对法律职业伦理这个概念有了初步的认识。 第三,王强主任结合自身执业经历,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以“将来做律师要不要给法官送礼”和“在明知官司一定会输的情况下是否代理案件”这两个问题为切入点,从律师、法官、当事人三方视角,深入剖析了法律职业伦理概念。 最后,王强主任指出,物质是法律职业价值观选择的核心,随着法治水平的不断提高,法律职业人员对民主、法治、文明的认识不断深化,法律职业人员的职业素养不断提高,在执业过程中我们应坚守底线,保持平和的心态,不忘初心,用合法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本次授课,王强主任以系统的法律知识与生动的案例相结合,语言幽默风趣,由浅入深、鞭辟入里,获得了同学们的一致好评。 授课结束后,济南大学政法学院陈强教授为王强主任颁发了校外硕士合作导师聘书,并邀请王强主任经常到济南大学进行授课活动。此举既加强了理论与实务的互动,又加强了律所与高校的双向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