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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如何正确开启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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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疫情的影响,众多中小企业处于停工状态,如何尽快复工,还能够保证员工们的安全,成为企业所考虑问题的重中之重。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关于延迟省内企业复工的紧急通知》要求省内各类企业不早于2月9日24时前复工,虽现已过2月9日,但是众多企业因疫情的影响依旧迟迟未复工。


企业成功复工应注意以下几点:


(一)疫情期间复工企业需要接受哪些机构的调查、检查等?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十二条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


(二)疫情期间企业复工后,应当如何做到防护,确保安全?


1.企业复工前应做好书面应急预案,要求行政人员对员工的来往路线进行核查,并将可到岗人员与不可到岗人员以及出现疫情及正在隔离人员明确分类登记。


2.做好消毒、体温测量等工作,为员工提供口罩等用品。


3.不强制到岗办公,允许在家办公,为保证员工在家办公效率可选择以绩效考核的方式鼓励员工,同时可以采取轮岗的工作方式,以减少办公人员的聚集;此外对于因特殊原因无法到岗办公者,不得强制也不得以其违反企业规定为由将其解聘,否则企业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侵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要求企业继续履行劳动关系,或者要求公司给予相应的赔偿。


另外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鲁人社函〔2020〕5号第四款之规定,要求企业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对于因疫情防控未及时返回企业复工的职工,企业与职工协商一致,可以优先考虑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鼓励受疫情影响的企业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保持正常生产经营。


4.对员工进行预防疫情常识宣传,以及学习疫情相关规定,倡导员工发现传染病人以及疑似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应当及时向附近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或者医疗机构报告。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二十一条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如果单位和个人发生隐瞒、缓报或者谎报,阻碍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人员执行职务,拒绝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指定的专业技术机构进入突发事件现场,或者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五十一条之规定,将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款之规定,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期间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以下罚款。(实际案例:① 2020年2月13日,山东省新泰市人民法院对全省首例妨害疫情防控寻衅滋事犯罪案件进行审理,判处公某有期徒刑两年零六个月;② 2020年2月13日上午,上海市公安局金山分局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对故意隐瞒真实行程的新型冠状肺炎治愈者李某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5.企业应减少聚集性会议,可通过电话会议的形式进行。此外应减少甚至可予以禁止员工外出就餐,建议自行携带餐食或者集体订购,避免与人流接触。


(三)对于企业因忽视以上问题,导致严重发事件的,应作何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如果单位①未按规定采取预防措施;②未及时消除已发现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隐患;③未做好应急设备、设施日常维护、检测工作;④突发事件发生后,不及时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企业所在地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并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例如济南燕山银座因疏忽管理导致接连发生6例关联病例,银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于2020年2月14日被济南市委常委、副市长、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常务副组长(常务副总指挥)约谈)


疫情期间,企业可复工,但是要做好防护准备,时刻警惕事故的发生,发生疫情立即停工上报,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拒绝隐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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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赵丽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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