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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刘孝慧为您解析 《民法典》之老年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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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刘孝慧为您解析 《民法典》之老年人困境 中国的生育问题到底严重到了什么地步? 199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2784人,200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1148人,201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380人,2020年1月1日,上海共出生156人。 中国人的养老压力越来越大 中国老人因为子女独生的问题 面临更大的晚年困境 办法来了! 为解决上述问题 中国新出台的《民法典》 创造出了成年人的监护制度 随着民法典出台,我国的监护制度已经出现了成年人监护制度,该制度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缓解人口老龄化的影响,另一方面也是将监护发展为一种社会性的传统,而不再局限于家族式的模式,这对我国的监护制度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在监护制度中规定了监护人的范围,该范围系法定监护的监护人范围。从民法理论的角度出发,不难发现,《民法通则》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规定的监护人的范围系近亲属的范围,在近亲属不存在或者无法行使监护权的场合,由村委会、居委会或者民政部门作为监护人。 从法律规范的设计来看,意定监护的协商,包括协商监护人的类型,监护人的范围,监护人的条件等。意定监护的最大解释路径就是对合意设置监护人的理解,因此,意定监护作为成年人监护的一种类型,使得原本的成年人监护人范围扩大化,可以根据合意确定监护人。 成年人监护制度是为保护成年精神病人与意定的被监护人的权益而建立起来的法律制度,成年精神病人与意定的被监护人作为被监护人,受到监护人的保护。在上述制度缺失的场合,对相关人员的监督则转嫁到社会承担,会加重整个社会抚养的负担。 因此,建立成年人监护制度,由特定的监护人承担监护职责,更加有利于弘扬传统美德,也有利于减轻社会负担,是有效减轻社会负担的法律手段,是减少社会矛盾纠纷的利益平衡机制。
刘孝慧 北京市君致(济南)律师事务所,联系电话15853197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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