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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航在路上 | 倪雪华 | 两车相撞人受伤,都有过错要担责。时间:2025-01-21 文章内容
在历城区的蒋家西路上,一辆行驶的小轿车与一辆电动三轮车发生了碰撞,造成电动三轮车骑车人受伤,两车受损。两方当事人因责任认定以及赔偿项目的计算方式以及数额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对于赔偿,交通进行时栏目的公益律师倪雪华对双方进行了调解。 在调解的过程中,公益律师倪雪华依据交警提供的信息,以及双方所陈述的事发过程,还有存在的过错,初步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并且同等的可能性比较大。另外,伤者的家人对赔偿的诉求不是很了解,公益律师向其进行了告知。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定分止争案结事了。 本次的调解不仅使伤者的损失得到赔偿,化解了社会矛盾,还向事故双方当事人进行了普法教育,本次纠纷圆满解决。 倪律师说交通: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伤,有一方是机动车的,车主应在交强险限额范围内,向对方进行赔偿,不足部分,由肇事者个人按照责任比例进行赔偿。(视频来源:济南电视台生活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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